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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发布日期:2022-07-25    作者:     来源: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学校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新媒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学院媒体“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1.学院网站

“三审”:网站管理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终审。

“三校”:网站管理员一校,分管领导二校,学院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三校。

2.学院学生活动官方QQ,微博、微信,橱窗,条幅等其它所有院新媒体平台

“三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人初审,团委指导老师或团委书记复审,分管领导终审。

“三校”:新媒体工作室负责人一校,团委指导老师或团委书记二校,分管领导三校。

重要稿件应高标准严要求,相应增加校次;对把握不准的内容,要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或党委主要负责人请示,确保校对准确无误。

四、三审三校的具体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一个标准,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到所办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领域;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2.统一管理要求。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所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各类信息需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附件1)备案后发布。

3.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所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条幅、电子屏的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校园文化氛围要求,语言表述准确,不得引起歧义。要严格执行自由来稿审核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自由来稿,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

4.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5.加强网络活动管理。各部门设立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需按规定向学院报备,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将网站及网站频道的信息采编业务对外承包、出租或转让。个人不得以职务身份开设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或在其他媒体上发布职务行为信息。

6.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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