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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各项制度

发布日期:2022-07-25    作者:     来源:     

优秀而有力的学生会干部队伍为全院学生工作的开展、深入提供了保证。为科学管理、考核、任用院学生会干部,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从而保障工作持续稳定进行,特制定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思想动态

(一)全体学生干部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制纪律观念,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好青年。

(二)全体学生干部应该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三)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创新,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

(四)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生活中不怕困难,遵守各项校规校纪, 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典范。

(五)全体学生干部都应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争当先进,同时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为院、校争荣誉。

三、干部基本要求:

(一)例会

1.每次例会必须认真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求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会议记录要求每月28号前上交至办公室,由主席团抽查。

2.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3.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为准(口头请假无效),并要有老师或主席团成员签字方可生效。

(二)值班

1.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负担起责任。

2.值班人员必须正确登记值班情况表,以便主席团随时检查值班情况。

3.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三)工作态度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政治上要求积极上进,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

3.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问题,使工作能圆满完成。

4.及时向团总支老师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5.对学生会工作要有重大创新性、建设性的贡献。

(四)工作计划和总结

1.各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末进行学期工作总结并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学期工作计划。要求合理、清楚、务实,能够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本学期的工作。

2.学生会全体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小结一份。 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

二、考核制度

A、基础考核(60分)

(一)例会考核制度(基础分:20分)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2次以上综合评定等级不能为优秀;

2.未能准时参加会议一次扣1分,迟到5次以上综合评定等级不能为优秀,早退与迟到作同样处理;

3.因有课或其他重要事情无法参加会议,并向其部长请假的,不进行扣分。

(二)值班考核制度(基础分:20分)

1.无故不参加值班一次扣2分,未能按时进行值班、中途无故离岗一次扣1分,以上情况5次以上综合评定等级不能为优秀;

2.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卫生,对于值班时出现办公室不整洁、有垃圾等现象,一次扣0.5分;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其他人办公,如有发现,一次扣两分;

4.值班人员值班结束后离开办公室,应关好门窗,电灯,风扇等,确保办公室财物安全,若造成财产损失,按情节严重与否进行扣分。

(三)活动考核制度(基础分:20分)

1.无故不参加部门安排活动一次扣两分,因个人原因故意推脱或不认真对待部门安排工作,敷衍了事的一次扣两分;

2.对部门安排工作不能按时圆满完成,并影响了其他后续活动的,扣5分;

3.在进行活动策划时,有提出良好创意,并积极组织,带来良好效果的,给予加5分奖励;

4.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活动的,视影响大小扣2~4分。

B、素质考核(30分)

1.本人受到校级表彰者加3分/次,受到系级表彰者加2分/次,最高6分。

2.通过自身努力为校、系争得荣誉者加2分/次,最高6分。

3.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加1分/次,最高4分。

4.见义勇为,向不良倾向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者加3分/次。

5.所在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加2分/次。

7.通过CET、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参加其他资格证书考试等并合格者加4分。

8.荣获一等奖学金者加5分,二等奖学金者加3分,三等奖学金者加2分。

C、印象考核(10分)

此项由团委老师对各个学生干部进行综合考核并打分。

三、参评资格

对出现下列事例的干部取消评优资格,视为不合格干部并建议团委书记予以淘汰:

1.自由散慢,规劝不听。

2.受到任何党团行政处分。

3.工作态度不端正,如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

4.紧急情况,不理不睬或逃避。

5.醉酒闹事、打架、考试作弊、违规用电等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

6.各种活动、例会、值班等,考勤累计三次无故缺席。

7.学期综合测评低于班前50%者。

8.学习成绩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者。

五、考核办法

每学期考核一次,根据得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做劝其辞退或直接免职处理;符合淘汰项条件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淘汰。考核不合格或被淘汰者在综合素质测评时不予以加分。

主席团组织考核,学生会各部正副负责人由主席团和领导老师考核,考核制度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执行。学期末进行统计,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给予系内表彰奖励。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学生会

2022年3月

一、三会两制一课的基本内容

三会∶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团小组会(民主生活会)

两制∶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一课:团课制度

二、三会两制一课的具体要求

(一)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是团的基层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主要任务是∶

1.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团的建设.团的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则等;

2.讨论团员在学习.生活.工作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中如何发挥模范作用;

3.贯彻执行党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决定团支部重要工作和活动计划,制定工作制度;

4.研究团员.青年的要求和意见,向有关方面反映团员.青年利益的问题:

5.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6.讨论接受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7.听取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8.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它按照团员大会的决议.同级党的组织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定精神,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它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团委批准。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带头学好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规则等;

2.经常向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情况,汇报请示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主持支部各项日常工作;

4.组织实施支部各项活动;

5.召集开好团员大会和团小组长会,协调好团支部各方面关系;

6.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的成长和生活情况。

(三)团小组会

团小组不是团的一级基层组织,它应在团的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和部署下开展工作,任务一般包括∶

1.组织团员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2.执行上级团委指示和团支部决议,完成团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3.组织团员开展各种合适的活动;

4.按时收缴团费;

5.做好团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和团结教育青年的工作;

6.协助支部讨论酝酿支部选举.鉴定团员.奖励或处分团员.接受新团员等,并提出初步意见;

7.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小组长是团支部指定或团小组推选的团员小组负责人,也是团小组会的召集人。团支部委员应编入一个团小组,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自觉接受团小组长的领导,在团小组的组织生活中接受教育。

(四)团员年度注册制度

1.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没有年度团籍注册标志的团员证不能证明团员资格。

2.团员证每年注册一次,注册时间为∶在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注册,须向院团委申请,经院团委同意后方可调整注册时间或延长注册时间。

3.团员年度团籍注册过程中对团员组织处理的政策界限∶

4.组织处理包括暂缓注册。限期改正和不予注册,团内除名。组织处理不是团纪处分,暂缓注册不计入本人档案,但不予注册,团内除名需将处理决定装入本人档案。

5.暂缓注册,限期改正。暂缓注册时间为三个月。

(1)经评议确定的“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应予以暂缓注册。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予以暂缓注册。

①经常不按时主动交纳团费者。

②受团内通报批评,撤销团内职务以下团纪处分或行政处分时间到评议注册时间不足六个月者;受留察看处分的团员察看期间暂缓注册。

③对民主评议工作不积极,个人总结不认真,有抄袭行为者。

④年度内累计二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累计四次以上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和连续半年以上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帮助教育不改者。

⑤不支持团支部或班委会工作,经常出难题者。

⑥一贯不严格要求自己,违反校规校纪,给集体荣誉带来不良影响,经帮助不改者。

⑦不讲分共道德,不遵守公共秩序,受校级严重处分者。

⑧工作态度不积极,不认真,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团干部。

⑨其它由院团委认定应予以暂缓注册的行为。

6.不予注册,团内除名:

①经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团员。

②受暂缓注册处理,暂缓期满后仍无改观者。

③因各种原因被依法判刑,被劳动教养及其他错误性质严重的,受到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

④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自行脱团的团员。

⑤其它由校团委认定应不予注册的。

7.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院团委作出书面报告。院团委要根据各支部团籍注册报告修订《团员花名册》。

(五)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团员教育一般以团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开展。它主要是通过团员之间的思想交流,总结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及存在的缺点.错误,达到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取长补短,密切思想感情联系,共同提高的目的。开好团的民主生活会,最重要的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团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提倡团员畅所欲言,发表个人意见,又要强调讲究方法。做自我批评的团员,要象照镜子一样,真实地反映出自己的缺点,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更不能无中生有,真正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使民主生活会真正实现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相互促进,增进团结的目的。

要 求∶

1.每年年末都要对每个团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和评议。

2.考评要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在团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经团小组小议,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考评材料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交院团委签署意见后存档。

3.在考评中要注重团员民主权利,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即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要充分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力,通过考评增强团结,使团员受到教育,调动团员积极性,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

4.每个团员都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团组织对自己的考评,认真对待自

己的成绩和问题,听取组织和同志的批评意见。

5.应坚持的原则∶正面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分类施教,疏导说服。

6.应把握的环节∶认真做好自我评议.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

批评.民主测评.搞好评议鉴定.慎重处置不合格团员.表彰先进,树立榜样.

(六)团课制度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有效方法,团课的基本内容以团的基本知识教育为主,还可以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等内容的教育,是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之一。团课一般由团干部讲授,还可以邀请革命前辈.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领导讲课。

团课的主要内容有∶引导和帮助团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最新路线.政策.方针等;帮助团员了解和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系统地.有计划地讲解团章的基本内容和团的传统,对团员进行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的组织纪律教育;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启发和提高团员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要求每一个团员做党的政策的坚定的拥护者和自觉的实践者。团课内容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充实和调整。

团课内容的安排应讲求针对性.系统性和计划性。讲授团课必须制订计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在内容安排上力求深入浅出,循序渐进,重点突出,中心明确,针对团员思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讲课。力求避免空对空的教条主义做法。

要 求∶

1.要保证“三会一课”时间,遇到特殊情况时可串不可占,每个团员都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经请假不得擅自缺席。

2.各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情况,每季度要向团委汇报一次,总结经

验.提出问题.树立典型.表扬先进,研究改进措施。

3.讲授团课要注意∶

(1)目的明确,每次都要有确定的主题;

(2)时间保证,一般每半年上一次团课;

(3)形式多样;

(4)准备充分。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属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团属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校团委团属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团委新媒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井冈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媒体“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1.报刊期刊

“三审”:责任编辑初审,主编复审,团委书记终审。

“三校”:采编记者一校,责任编辑二校,团委指导老师三校。

2.学院学生活动官方QQ,微博、微信,橱窗,条幅等其它所有院新媒体平台

“三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人初审,团委指导老师复审,团委书记终审。

“三校”:新媒体工作室负责人一校,团委指导老师二校,团委书记三校。

重要稿件应高标准严要求,相应增加校次;对把握不准的内容,要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或党委主要负责人请示,确保校对准确无误。

四、三审三校的具体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一个标准,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到所办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领域;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2.统一管理要求。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所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各类信息需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附件1)备案后发布;涉及学院官网主页的新闻信息,需通讯员起草或编辑,经部门责任人审核后,报送团委指导老师;如有涉及院、校领导的重要新闻,需提交院领导审核后,报送团委指导老师;新闻部收到指定通讯员报送的新闻稿均视作已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3.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所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条幅、电子屏的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校园文化氛围要求,语言表述准确,不得引起歧义。要严格执行自由来稿审核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自由来稿,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

4.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5.加强网络活动管理。各部门设立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需按规定向学院团委报备,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将网站及网站频道的信息采编业务对外承包、出租或转让。学生不得以职务身份开设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或在其他媒体上发布职务行为信息的。

6.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院团委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此规定,切实提高新闻信息发布的真实性、艺术性,努力打造精品,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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