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井冈山大学教师质量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教师质量考核分为学校考核和学院考核两部分。为做好学院考核工作要求,要做好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所在学院督导组评价三部分工作,然后分别按权重依次为0.6、0.2、0.2,最后得出教师本学年度的学院考核结果。为做好我院的本次教学质量考核,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小组
组长:刘浩喜
副组长:杜辉
成员:张建成 郭少华 熊小红 叶媛秀 欧阳小华 蒋媛萍 张梅龙 刘志翔
二.考核对象:2010—2011学年度担任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课堂教学且没有参加今年的学校考核的所有教师。
三.评估考核安排及时间期限:
1.学生评价:由教务科负责采集学生网上评价数据并汇总,于6月28日前结束。
2.同行评价:由各教研室为单位,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教研室老师进行评价,于6月28日前将评价结果汇总及材料交到教务科。
3. 学院督导组评价:由学院评估领导小组对本院教师评价,于6月28日前将结果汇总及材料交到教务科。
4.按教务处规定的要求,教务科将以上三项数据进行汇总综合,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率控制在受评教师总数的10%以内。教务科将汇总表于7月4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考核的原始材料由教务科存挡。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科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