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学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工作时间安排
1.2011年12月23日结束所有课程教学,考查科目考核结束。2011年12月21日、22日公共选修课考核。
2.2011年12月26日~2012年元月6日进行期末总复习和期末考试(元月1~3日元旦休假)。
二、考试安排及要求
1.公共课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 试 课 程
| 班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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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14:30-16:30
| 基础
| 2011级文科(本、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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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14:30-16:30
| 纲要
| 2011级理科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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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14:30-16:30
| 概论
| 2009级本科、2010级专科(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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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9:00-11:00
| 原理
| 2010级文科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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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共党史专业11级1班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课程
| 考场
| 监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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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14:30-16:30
| 基础
| 5-211
| 黄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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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4 9:00-11:00
|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史
| 5-301
| 邹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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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5 9:00-11:00
| 社会学概论
| 11B-303
| 黄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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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卷时间安排
分卷时间
| 考试科目
| 分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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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
| 基础
| 院教务科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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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
| 纲要
| 院教务科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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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
| 概论
| 院教务科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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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
| 原理
| 院教务科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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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要求:
1.要求各教研室统一安排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封完,不允许单独行动,以免出现试卷混淆,造成教学事故。
2.各教研室分好试卷后,要清理干净现场,不能遗留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破残试卷在分卷现场。
3.分好的试卷清点好后统一交教务科刘秀兰老师处保管。
三、监考工作安排和要求
1.对于监考时间地点的安排,各位教师凭自己的教师代码和密码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在“考试安排”中查询本学期的监考任务安排。
因我院教师都分配在其他学院安排监考,为了保证自己的监考准确无误,请各位老师在学校考试开始(即12月26日开始)的前一天,再仔细查看自己的监考安排,如果因为自己查看不及时而出现教学事故,责任由监考老师自己承担。
2. 凡考试期间及放假前需外出参加函授或其它学习的教师,必须提前向学院领导汇报并请假、决不允许出现工作脱节现象,否则按教学事故论处。
3.考试期间各位老师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便于联络。
4.校本部公共课考试时,第五教学楼的监考人员于考前15分钟在第五教学楼的一楼值班室领取试卷,第九教学楼的监考人员于考前15分钟在第九教学楼103教室领取试卷,第十教学楼的监考人员于考前15分钟在第十教学楼的进门大厅领取试卷,考后应将试卷送到领试卷处进行密封,各教研室必须派人到发卷处组织试卷密封,并收回试卷。
5.监考老师在监考前要做到清理考场,认真检查核实考生证件,要求学生不能携带通信工具进场,若有统一放置到指定的地方,监考时应做到严于职守,杜绝学生舞弊行为。
四、考试结束后的阅卷、成绩评定、录入与上交
1.阅卷要求为集体流水阅卷,具体集体阅卷时间由各教研室内定,阅卷地点安排在院会议室或教务科大厅。
2.期末考试统分结束后,各教研室要组织专人对试卷进行复核,重点要复核不及格学生的试卷。
3.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后四天内完成成绩评定和成绩录入工作,并打印三份纸质成绩单并签名,经教研室主任和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盖章后,一份存教师本人(以便出现问题时核对),二份与不及格学生名单(电子稿)一并交学院教务科。
3.试卷的分析与装订存档
任课教师在完成成绩评定和成绩录入工作后,应将试卷按规定装订,装订顺序为:命题计划,原始空白卷,参考答案,学生成绩表,试卷分析表,学生考试试卷。并在试卷封面上签署阅卷教师姓名,然后交学院教务科存档。
教务科